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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该院将化解处置涉诉信访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减少旧存与控制新增并重,注重将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问题导入法治化轨道予以解决,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信访老案过半得到彻底化解,来信来访同比下降40%。其主要做法:

     一是分类制定方案。对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走司法途径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非诉信访,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或走行政调解之路解决;对无执行能力的案件,综合运用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社会帮扶等方法,尽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尚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坚持全程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疑、特、重”三类案件的当事人,坚持在矛盾化解、信访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堵源截流;对长期上访人员,与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劝导、稳控工作。

     二是抓好源头防控。加大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案件质效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终一总结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推动诉非衔接,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1-5月全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3.18%,较去年同期提高8%,执行和解率较去年同期提高5%。定期排查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建立台账,逐一分析研判、找准症结,落实稳控、化解措施及责任。

    三是重视初信初访。建立健全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机制,对初次来信来访的当事人耐心倾听诉求,能够解决的迅速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予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受理和处置初信初访3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四是集中化解积案老案。开展涉诉信访老案积案摸底排查,逐一明确领导包案化解。对本院工作不当引起的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并向承办人发出督办通知,限期解决、回复到位;对已经处理仍反复缠诉缠访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作用,增强释法明理工作的权威性,提高解决问题效率。

  五是健全督办和考核制度。完善上级交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要求对所包案件必须做到“三亲自、四到位”,即:亲自接访劝返、亲自分析研判、亲自协调处理;主动听取当事人诉求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疏导解释到位、困难群众帮扶到位。将信访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引起足够重视,将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