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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分析会议。在家院领导、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泽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汇报了今年1-4月的案件质效情况;市中院副院长高艳辉简要介绍了今年省法院“两个一流”考核指标体系的变动,并对全市法院1-4月案件质效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马泽波院长在讲话中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逐一进行了点评,并对2016年全市法院如何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直面困难,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案多人少、压力增大是当前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普遍面临的形势,广大干警要直面这一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拿出耐力和韧劲,自觉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定信心,拼搏奋进。二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两个一流”考核要求为导向,以确保我市法院整体进入全省前十名为目标,始终将审判执行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特别是要将提高结案率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支持和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水平。三是创新方法,积极推动改革。以司法改革的要求为指引,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审判管理权运行机制改革;要从推动办案角度出发,及时总结提炼全市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举措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四是整合资源,做实工作保障。在人、财、物的安排上向审执业务部门积极倾斜,特别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办法为审判工作提供辅助力量;充分利用财政二级预算保障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办案、出差经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不断强化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