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65限制投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为207万元,决算数为115.23万元, 差异率为44.33%,因为2016年6月份进行公车改革,封存了16辆车辆,正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手续,暂未移交。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5.97万元,下降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6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69.49万元,下降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0.2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3万元,占2.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23万元,占7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26.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3.6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省高院统一组织部分中院院长1人次前往法国、德国法院学习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公务用车省内各市县出差开会、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2批次,2629人,共计支出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共计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