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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办公会召开以后,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先后召开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办公会精神,结合分管领域、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了一系列贯彻措施,内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抓业务,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各部门认真梳理自身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努力加以整改;以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争创“两个一流”为核心,认真谋划2017年度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开好局、起好步。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和刑一、刑二庭、少审庭、行政庭积极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狠抓法官业务能力建设,推行庭长、团队负责人对案件质效的监督提示制度,努力提升重点质效指标,确保在年终“两个一流”考核中位居前列。执行局以跨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第一方阵”为目标,加快推进“执转破”、网络司法拍卖等工作,建立健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全面治理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努力推动解决“执行难”。立案庭大力推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功能,规范网上预约立案等工作,依托现代科技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速裁组进一步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着力发挥速裁程序快速、高效的优势,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达到并超过结案率95%的目标。审管办着力推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向“稳、准、深”发展,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审执工作良性发展。办公室将立足参谋助手、政务管理、政务服务等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工作方法和制度机制创新,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审执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抓好库藏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如期完成。行装处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零星采购等工作,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为院机关有序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是抓重点,努力推动司法改革。各部门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着手理顺关系、明晰权责,为审判团队良好运行打牢基础;同时,结合自身职能大力推动人财物省级统管、庭审中心化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努力构建与与司法改革相适应的审判格局,为基层法院推动相应改革作出示范。执行局积极推进局内设机构改革,狠抓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等重点工作,努力构建与改革相适应的执行工作机制。刑一庭、刑二庭进一步深化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行装处加大对基层法院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法院清产核资工作如期完成,为财物上划管理做好准备。信访室将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集中清理化解信访老案,有效控制新增信访,进一步将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予以解决。研究室将围绕审判权运转机制改革、繁简分流等改革重点加大调研力度,为改革顺利推进建言献策。

      三是抓创新,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各部门以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进步为目标,积极调整工作方式、创新制度机制、打造特色亮点,努力推动自身工作提档升级。民一庭根据市中院与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指导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并开展试点工作,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水平。立案庭将在考察学习遂宁、德阳等地法院诉讼保全工作先进经验后,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对我市财产诉讼案件保全保险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研究室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实践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司法调解中心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明确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案件的范围及调解办法,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少审庭积极推进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深化“小记者进法院活动”,着力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在校小记者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青少年对法律的兴趣,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是抓队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部门都将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开展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摆和解决队伍规矩意识淡化、作风纪律松懈、制度管理不规范、争先创优劲头不足等问题,从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入手促使干警不断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纪检组、监察室进一步加大审务督查、执纪问责力度,对中院机关工作作风和庭审作风的督察每周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努力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刑一庭、刑二庭、技术室等部门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以建立健全团队办案模式下的监督管理办法为核心,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努力确保法官清正、司法清明。政治部、机关党委、执行局、法警支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教育制度,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经常性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定期查摆、剖析、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严格自律、不越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