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院机关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负责院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